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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1、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範圍採礦,或者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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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3
盜伐林木罪,是指違反國家保護森林法規,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擅自砍伐國家、集體所有或者個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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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採礦、破壞性採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爲依法懲處非法採礦、破壞性採礦犯罪活動,根據《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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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2-02-14
1.追訴標準違反國家規定,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2.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一)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傷、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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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自然人非法佔用農用地,主要是指凡年滿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實施了非法佔用農用地行爲的自然人。單位非法佔用農用地,主要是指單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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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一、區分本罪與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界限兩罪的犯罪主體、主觀方面都相同,皆屬故意犯罪。兩罪侵犯的客體不盡相同,其同類客體都是對環境資源保護和管理制度的侵犯,只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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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區分破壞性採礦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界限: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壞或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至第四十一條的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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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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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實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的行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嚴重污染環境: (一)在飲用水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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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是指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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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違反森林法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數量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濫伐林木罪定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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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2-02-15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的行爲“情節嚴重”(1)非法採伐珍貴樹木2株以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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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行爲“情節嚴重”:(一)非法採伐珍貴樹木二株以上或者毀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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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一)主體本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爲本罪主體。單位亦可成爲本罪主體。(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這種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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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一)主體本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爲本罪主體,單位亦可成爲本罪主體。(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要求行爲人在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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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農田、防護林地、特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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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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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1、本罪與非法狩獵罪的界限(1)本罪的對象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包括陸生和水生的野生動物,而後者對象爲陸生的一般野生動物。(2)本罪表現爲未經合法許可擅自對珍貴、瀕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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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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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非法狩獵罪,是指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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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六十三條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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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1、本罪與收購贓物罪的界限盜伐、濫伐的林木在廣義上也屬於贓物,因此對其進行非法收購、運輸的行爲也屬於一種收購贓物的行爲。區分的關鍵在於收購的對象不同。對非法收購、運輸盜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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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4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林業管理制度。包括林木區域、分佈、林木種植、林木樹種規劃、林木採伐等各項林業管理制度。這些制度以森林法爲代表,包括其他國家森林保護法規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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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非法佔用農用地有下列情形的,應當立案追訴:(一)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二)非法佔用防護林地或者特種用途林地數量單種或者合計五畝以上的;(三)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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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1、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