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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非法採礦罪指違反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範圍採礦的,擅自開採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採後拒不停止,造成礦產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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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2-02-1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的“非法收購明知是盜餛、濫伐的林木”中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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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狩獵“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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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違反森林法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數量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濫伐林木罪定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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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一)犯罪對象根據全國人大的相關解釋,本罪的犯罪對象包括耕地、林地、草地、養殖水面、溼地等,只要違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的法律以及有關行政法規中關於土地管理的規定,都可以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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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2-02-14
1.追訴標準違反國家規定,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2.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一)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傷、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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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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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4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林業管理制度。包括林木區域、分佈、林木種植、林木樹種規劃、林木採伐等各項林業管理制度。這些制度以森林法爲代表,包括其他國家森林保護法規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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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污染環境罪是指違反防治環境污染的法律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後果嚴重,依照法律應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爲。該罪具體的內容包括違反國家規定,排放有害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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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3
根據《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準》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點爲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樹500株至1000株;濫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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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六十三條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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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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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4
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是指違反森林法的規定,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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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可構成本罪。(二)主觀方面本罪主觀上出於故意。即行爲人明知自己沒有采礦資格,但爲了獲取礦產品而持有的心理態度。(三)客體本罪侵犯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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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60條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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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5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一規定違反自然保護地管理法規,在國家公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開墾、開發活動或者修建建築物,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應當立案追訴。有前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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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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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採礦、破壞性採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爲依法懲處非法採礦、破壞性採礦犯罪活動,根據《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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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破壞性採礦罪,是指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採方法開採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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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非法狩獵罪,是指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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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犯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是指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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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關於審理非法採礦、破壞性採礦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非法採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責令停止開採後拒不停止開採,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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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4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違反森林法的規定,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製品的,處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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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2-02-14
(一)本罪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兩者在犯罪主體和犯罪的同類客體上都是相同的。兩者主要區別是:1.犯罪直接客體不同。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有關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而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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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一、區分本罪與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界限兩罪的犯罪主體、主觀方面都相同,皆屬故意犯罪。兩罪侵犯的客體不盡相同,其同類客體都是對環境資源保護和管理制度的侵犯,只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