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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征地补偿标准

栏目: 补偿标准 / 发布于: / 人气:8.53K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永发街道办事处(高占屯村、双台子村)、

新城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区片价:80000元/亩;建设用地:80000元/亩;未利用地:64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永发街道办事处(马驿屯村、沟家寨村、笔管堡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70000元/亩;建设用地:70000元/亩;未利用地:56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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