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 介紹賄賂罪立案標準
    發表於:2020-01-25
    “介紹賄賂”是指在行賄人與受賄人之間溝通關係、撮合條件,使賄賂行爲得以實現的行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介紹個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介紹單位向國家工...
  •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司法解釋
    發表於:2020-02-04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第395條第1款)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差...
  •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量刑標準
    發表於:2020-01-25
    1、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
  • 隱瞞境外存款罪司法解釋
    發表於:2020-02-03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隱瞞境外存款案(第395條第2款)隱瞞境外存款罪是反映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故意隱瞞不報在境外的存款,數...
  • 受賄罪司法解釋
    發表於:2020-01-25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1999.9.9高檢發釋字[1999]2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三)受賄案(第385條、第386條,第388條,第163條第3款,第184條第2款)受賄...
  • 挪用公款罪立案標準
    發表於:2019-01-28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的,應予以立案追訴,具體如下: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責任;數額在三百萬...
  • 貪污罪立案標準
    發表於:2022-02-14
    貪污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偵查。貪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 對單位行賄罪量刑標準
    發表於:2020-01-25
    1、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的,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2、...
  • 私分罰沒財物罪概念
    發表於:2020-02-03
    私分罰沒財物罪是指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行爲。...
  •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概念
    發表於:2019-03-24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是指爲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或者向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係密切的人行賄的行爲。...
  • 貪污罪量刑標準
    發表於:2020-01-25
    1、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1)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
  • 隱瞞境外存款罪量刑標準
    發表於:2020-02-03
    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的存款,應當依照國家規定申報。數額較大、隱瞞不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的認定
    發表於:2019-03-24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與行賄罪的界定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1)犯罪對象不同。這是兩者最主要的區別。行賄罪的對象是國家工作人員,非國家工作人員不能單獨構成受賄罪;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
  • 對單位行賄罪的認定
    發表於:2020-01-25
    1、非罪界限在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時,要注意將本罪與爲謀取正當利益而送錢送物和因被勒索而給予財物兩種情況區分開來。如果行爲人爲了謀取正當合法的利益,如本來應當給辦理的營業執照、...
  • 單位受賄罪立案標準
    發表於:2020-01-25
    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必須同時具備爲他人謀取利益的條件,且是情節嚴重的行爲,才能構成單位受賄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經濟往來中,在賬外暗中收...
  • 挪用公款罪的認定
    發表於:2019-01-28
    一、認定某一挪用公款行爲,是否構成挪用公款罪時,要把握以下幾點:1、考察行爲人是否屬於具有刑事責任能力、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範圍。如果缺少上述三個條件之...
  • 介紹賄賂罪量刑標準
    發表於:2020-01-25
    1、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2、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行爲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 受賄罪的認定
    發表於:2020-01-25
    一、離(退)休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件的認定《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
  •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司法解釋
    發表於:2019-03-2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二款刑法第三百九十條之一規定的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的定罪量刑適用標準,參照本解釋關於行...
  • 介紹賄賂罪構成要件
    發表於:2020-01-25
    一、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既不包括其他非國家工作人員,也不包括單位。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在行賄人和受賄人之間實施溝通撮合,促使行賄與受賄得以實現的...
  • 行賄罪量刑標準
    發表於:2020-01-25
    1、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
  • 介紹賄賂罪概念
    發表於:2020-01-25
    介紹賄賂罪是指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行爲。...
  • 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釋
    發表於:2019-01-2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以挪用...
  • 行賄罪司法解釋
    發表於:2020-01-2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爲依法懲治貪污賄賂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 行賄罪構成要件
    發表於:2020-01-25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和公職人員的職務行爲的不可收買性。犯罪對象是公務人員個人。二、客觀要件1.爲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2.用錢財收買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