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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試用期被辭退敲詐老闆如何處理

欄目: 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73W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辭退後,勞動者人對老闆進行敲詐勒索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勞動者試用期被辭退敲詐老闆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