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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期間不上班算曠工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44W
勞動爭議期間不上班算曠工嗎
與單位發生因辭退勞動爭議後沒上班是曠工嗎
是否曠工按辭退生效與否確定。與用人單位發生因辭退勞動爭議後沒上班是否曠工,一般而言,用人單位作出辭退書面決定之後,發生爭議不上班不是曠工;用人單位並沒有作出書面辭退決定,是辭退決定並未作出的情形,不上班涉嫌曠工,但其中因爲用人單位不出具書面文件又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不算曠工。勞動者對用人單位辭退既不出具書面證明又不安排上班的情形,應當即時向勞動監察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以防止用人單位否認辭退和不安排上班的事實難以證明。《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