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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轉租剩餘房租怎麼辦

欄目: 房屋租賃 / 釋出於: / 人氣:2.05W

剩餘的房租仍然由原承租人向房屋所有人交納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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