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 虐待部屬罪的認定
    發表於:2022-02-15
    (一)區分本罪與軍人構成的刑法上的故意傷害罪的界限1、主體要件和犯罪對象不同。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必須是與被害人構成隸屬關係的首長,犯罪對象則僅限於與行為人構成隸屬關係的部...
  • 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司法解釋
    發表於:2020-02-03
    《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條戰時在救護治療職位上,有條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傷病軍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傷病軍人重殘、死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 遺棄武器裝備罪司法解釋
    發表於:2019-03-24
    《刑法》第四百四十條違抗命令,遺棄武器裝備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遺棄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裝備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違令作戰消極罪司法解釋
    發表於:2022-03-29
    最高人民檢察院、解放軍總政治部印發《軍人違反職責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第九條違令作戰消極案(刑法第四百二十八條)違令作戰消極罪是指指揮人員違抗命令,臨陣畏縮,作戰消極,造成嚴重後...
  • 私放俘虜罪立案標準
    發表於:2019-03-24
    根據《刑法》第四百四十七條規定私放俘虜的,私放重要俘虜、私放俘虜多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立案追訴。...
  • 遺棄武器裝備罪量刑標準
    發表於:2019-03-24
    違抗命令,遺棄武器裝備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遺棄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裝備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逃離部隊罪量刑標準
    發表於:2020-02-05
    1、違反兵役法規,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戰時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戰時造謠惑眾罪量刑標準
    發表於:2019-05-06
    戰時造謠惑眾,動搖軍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的認定
    發表於:2019-03-24
    1、區分本罪與武器裝備肇事罪的界限武器裝備肇事罪主要是在武器裝備的操作使用過程中發生的,行為人主要是武器裝備的操作使用人員;而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則主要是在武器裝備的管...
  • 故意泄露軍事祕密罪立案標準
    發表於:2019-05-06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故意泄露國家祕密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泄露絕密級或機密級國家祕密的;2、泄露祕密級國家祕密3項以上的;3、向公眾散佈、傳播國家祕密的;4、泄露國家...
  • 遺棄武器裝備罪的認定
    發表於:2019-03-24
    (一)遺棄武器裝備兼犯其他罪行的定罪行為人在犯戰時臨陣脱逃、逃離部隊等罪時,有時會同時遺棄武器裝備,如行為人丟掉槍支逃離陣地等。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實際上分別實施了遺棄武器裝備的...
  • 虐待部屬罪立案標準
    發表於:2020-02-03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致人重傷、死亡的,或者輕傷三人以上的;2、致使部屬自殺的;3、虐待三人以上,或者多次虐待部屬的;4、虐待傷病殘部屬的;5、誘發案件、事故的;6、導致部屬一...
  •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立案標準
    發表於:2020-01-25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是指濫用職權,指使部屬進行違反職責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一)造成重大任務不能完成或者遲緩完成的;(二)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二...
  • 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立案標準
    發表於:2020-02-05
    凡涉嫌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的,應予立案。軍事祕密內容包括:1、國防和武裝力量建設規劃及其實施情況;2、軍事部署,作戰、訓練以及處置突發事件等軍事行動中需要控制知悉範圍的事項;3、軍事情...
  • 逃離部隊罪司法解釋
    發表於:2020-02-05
    《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條違反兵役法規,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戰時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司法解釋
    發表於:2020-02-05
    《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條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賣、轉讓大量武器裝備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 逃離部隊罪概念
    發表於:2020-02-05
    逃離部隊罪,是指軍人違反兵役法規,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行為。違反兵役法規,是指違反國防法、兵役法和軍隊條令條例以及其他有關兵役方面的法律規定。逃離部隊,是指擅自離開部隊或者經批准外...
  • 故意泄露軍事祕密罪構成要件
    發表於:2019-05-06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軍事祕密的安全。我軍《內務條令》和《保密條例》都規定了軍人必須遵守的保密守則,如“不該説的祕密不説”,“不該帶的祕密不帶”,“不在私人書信中涉及祕密...
  •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量刑標準
    發表於:2019-03-24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或者軍用物資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 軍人叛逃罪立案標準
    發表於:2019-03-24
    軍人叛逃罪,是指軍人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國家軍事利益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因反對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而出逃的;2、掌握、攜帶...
  • 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司法解釋
    發表於:2020-01-25
    《軍人違反職責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第七條阻礙執行軍事職務案(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條)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指揮人員或者值班、值勤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凡涉嫌...
  • 軍人叛逃罪概念
    發表於:2019-03-24
    軍人叛逃罪,是指軍職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國家軍事利益的行為。...
  • 戰時自傷罪概念
    發表於:2019-03-24
    戰時自傷罪,是指軍職人員在戰時為了逃避履行軍事義務而傷害自己身體的行為。...
  • 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的認定
    發表於:2020-02-04
    認定本罪時,要區分本罪與玩忽軍事職守罪的界限。這兩種犯罪客觀上都可能因未盡職責而造成嚴重後果。其區別在於前者所未盡的職責是指揮人員基於部隊友鄰關係而產生的,而後者所未盡的職責...
  • 遺失武器裝備罪的認定
    發表於:2020-02-03
    1、罪與非罪的界限行為人遺失武器裝備後是否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責任,取決於是否具備“不及時報告”或者“其他嚴重情節”兩個限制性條件。只有具備了這兩個限制性條件之一,才構成遺失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