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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房主同意的房屋轉租是否有效

欄目: 房屋租賃 / 發佈於: / 人氣:3W

未經房主同意的房屋轉租是否有效

我國有很多年輕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是由於房租的交納都是半年為期如果這中間不住的話就會很虧。所以在我國租的房子也是可以進行轉租的,那麼未經房主同意的房屋轉租是否有效呢?對於這個問題我們現在一起來看看吧。

依轉租行為是否取得出租人同意而效力不同。《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據該法律規定,房屋轉租是否有效,可分下列三種情形:

(一)、房屋承租人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已經取得房屋出租人的書面或者口頭同意,依此訂立的合同依法有效;

(二)、房屋承租人未經房屋出租人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該事實後,雖表示反對房屋轉租,但在一年內未與承租人解除原租賃合同的,視為認可轉租行為,該房屋轉租合同同樣有效;

(三)、房屋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在房屋出租人不知情的狀態下,房屋轉租合同效力待定。

未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房屋是無效的,房主是可以對租房和同進行解除的,所以大家在生活中要對房屋進行轉租的時候一定跟房屋的主人協調好,希望小編的文章能夠對您的生活有所幫助,若您現在正在面臨租房的糾紛歡迎您找尋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