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量刑標準
    發表於:2020-01-25
    濫用職權,指使部屬進行違反職責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司法解釋
    發表於:2019-03-24
    《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條違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的編配用途,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戰時自傷罪量刑標準
    發表於:2022-02-16
    戰時自傷身體,逃避軍事義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軍人叛逃罪構成要件
    發表於:2019-03-24
    一、客體要件                                                                               ...
  • 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罪構成要件
    發表於:2019-03-24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房地產管理制度。軍隊房地產是國家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有資產不可缺少的有機整體。軍隊房地產權屬由國家依法授予中央軍委、總部所持有,任何人員、組...
  • 戰時臨陣脫逃罪量刑標準
    發表於:2020-01-25
    戰時臨陣脫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鬥、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 違令作戰消極罪的認定
    發表於:2020-01-25
    一、區分本罪與戰時違抗命令罪的界限這兩種犯罪中雖然都有違抗命令的構成要件,但其含義有所不同。在戰時違抗命令罪中,違抗命令的行爲本身就是犯罪客觀方面的主要內容,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 虐待俘虜罪構成要件
    發表於:2020-01-17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我軍的俘虜管理制度。我軍對放下武器的敵軍官兵,實行寬待政策,給予人道待遇,不殺不辱,不沒收私人財物,受傷給予治療,妥善處理死亡俘虜的遺體和遺物。2、客觀要件...
  • 故意泄露軍事祕密罪司法解釋
    發表於:2019-05-06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二、瀆職犯罪案件(三)故意泄露國家祕密案(第398條)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
  • 逃離部隊罪概念
    發表於:2020-02-05
    逃離部隊罪,是指軍人違反兵役法規,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行爲。違反兵役法規,是指違反國防法、兵役法和軍隊條令條例以及其他有關兵役方面的法律規定。逃離部隊,是指擅自離開部隊或者經批准外...
  • 戰時臨陣脫逃罪構成要件
    發表於:2020-01-25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軍人蔘戰秩序。我軍是我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堅強柱石,每一名軍人都肩負着保衛祖國的神聖使命。我國《憲法》第2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任務是“...
  • 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量刑標準
    發表於:2020-02-04
    在戰場上明知友鄰部隊處境危急請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鄰部隊遭受重大損失的,對指揮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量刑標準
    發表於:2020-02-05
    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投降罪的認定
    發表於:2020-01-25
    一、區分投降敵人和被敵俘虜的界限一般情況下,投降敵人是主動的,被敵俘虜則完全是被迫的;投降敵人前具有自動放下武器的情節,而被敵俘虜時已不具備使用武器進行抵抗的條件。如因彈藥耗盡...
  • 故意泄露軍事祕密罪量刑標準
    發表於:2019-05-06
    1、違反保守國家祕密法規,故意泄露軍事祕密,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戰時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
  • 私放俘虜罪立案標準
    發表於:2019-03-24
    根據《刑法》第四百四十七條規定私放俘虜的,私放重要俘虜、私放俘虜多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立案追訴。...
  •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構成要件
    發表於:2019-03-24
    (一)主體本罪的犯罪主體爲特殊主體,即行爲人必須具備軍職人員身份,不具備軍職人員身份的人犯盜竊搶奪武器彈藥、軍用物資罪,按刑法的規定處罰。(二)主觀方面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行...
  • 虐待部屬罪司法解釋
    發表於:2020-02-03
    《刑法》第四百四十三條濫用職權,虐待部屬,情節惡劣,致人重傷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戰時違抗命令罪構成要件
    發表於:2020-01-25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作戰指揮秩序。作戰指揮秩序要求全體參戰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堅決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我軍是高度集中統一的武裝集團,一切行動聽指揮,堅決執行命令...
  • 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構成要件
    發表於:2020-02-05
    一、客體要件                                                                               ...
  •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概念
    發表於:2019-03-24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是指違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的編配用途,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
  • 戰時違抗命令罪量刑標準
    發表於:2022-02-14
    戰時違抗命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鬥、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 拒傳、假傳軍令罪立案標準
    發表於:2020-01-25
    拒傳軍令罪,是指負有傳遞軍令職責的軍人,明知是軍令而故意拒絕傳遞或者拖延傳遞,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行爲。假傳軍令罪,是指故意僞造、篡改軍令,或者明知是僞造、篡改的軍令而予以傳達或者發佈...
  • 遺失武器裝備罪立案標準
    發表於:2020-02-03
    遺失武器裝備罪是指遺失武器裝備,不及時報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爲。其他嚴重情節,是指遺失武器裝備嚴重影響重大任務完成的;給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遺失的武器裝備被...
  • 戰時殘害居民、掠奪居民財物罪司法解釋
    發表於:2019-03-24
    一、依照刑法第四百三十六條的規定,犯武器裝備肇事罪,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裏所謂的“後果特別嚴重”,一般是指造成較多的人重傷、死亡的;重要的武器或者技術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