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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3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依法被關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壞監管秩序行爲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毆打監管人員的;(二)組織其他被監管人破壞監管秩序的;(三)聚衆鬧事,擾亂正常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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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2
脫逃罪,是指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從羈押和改造場所逃走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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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一)僞證罪與非罪的界限對於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工作不負責任,疏忽大意,或者業務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確的鑑定、記錄、翻譯的;以及由於對於案件真實情況一知半解,認識不準確,或者道聽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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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違反法庭規則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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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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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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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3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也就是說,構成該罪的主體,必然是具有特定身份的自然人,即被依法判處刑罰,並被強制在勞改機關服刑的罪犯。該罪的主體具備兩個條件:第一,犯有罪行;第二,經司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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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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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3
對暴動越獄的首要分子,積極參加的和其他參加的,都要立案,只要行爲人實施了暴動越獄的行爲就應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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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年滿16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要是指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的所有人、保管人。其他出於妨害司法機關的查封、扣押、凍結活動的意圖實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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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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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4
1、公開披露、報道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的案件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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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3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爲本罪主體。(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這裏的故意,是指明知他人有間諜犯罪或者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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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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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1、客體要件妨害作證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訴訟活動和公民依法作證的權利。採用暴力或威脅手段妨害證人作證的,還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權利,是複雜客體。證人證言是最普遍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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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這裏的辯護人,是指在刑事訴訟中爲被告人的利益向司法機關提出證明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的事實或材料,並依法爲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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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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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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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1、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年滿十六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均能構成本罪。 2、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3、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爲複雜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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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對證人進行打擊報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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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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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任何年滿16週歲並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爲本罪的主體,但犯罪人本人不能構成本罪的主體。(三)主觀方面本罪的主觀方面爲故意。因此,行爲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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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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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2
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脫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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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3
暴動越獄罪,是指依法被關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組織或者聚衆的形式集體使用暴力手段強行越獄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