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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4-04
(二)甲方的義務

J、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尊敬的當事人,您好,根據你諮詢的問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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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14
競業限制協議限制範圍如何界定,怎麼規定競業限制協議限制範圍由單位和勞動和協商約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進階管理人員、進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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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13
競業限制條款效力終止,還受不受限制競業限制條款效力終止,當事人不再受該條款限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進階管理人員、進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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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14
一、競業限制公司損失如何確定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造成公司損失的,由公司承擔舉證的責任,可以提供物證、書證、鑑定材料等證據界定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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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1-13
沒有簽訂競業限制是否可以限制競業1、沒有簽訂競業限制無法限制勞動者競業。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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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08
一、終止競業限制公司需不需要補償需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九條規定: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用人單位請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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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14
一、競業限制屬於勞動合同約定條款嗎競業限制可以屬於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該條款是選擇性條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進行約定;而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等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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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28
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條款也是用人單位保守自己的商業祕密的一種措施,即用人單位透過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約定員工在離職後的一段時間內不得到與該用人單位具有競爭性的企業工作。這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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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7-06
競業限制補償金支付標準競業限制是透過對勞動者自由擇業權利進行一定程度的制約來保護商業祕密的一種手段,制約的對象包括在職職工和離職職工。對在職職工而言,競業限制屬於默示的法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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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7-02
我想請教一下競業限制的法律規定都有哪些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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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26
競業限制補償金補償金規定:1、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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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23
簽訂競業限制協議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1、勞動者承擔競業限制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2、勞動者違反競業協議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3、競業協議的時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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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15
競業限制沒有約定期限要怎樣處理呢沒有約定時間可以補充約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競業限制合同沒有寫時間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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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12
月薪6000競業限制補償金多少呢【問題解析】用人單位與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義務的勞動者在競業限制協議中對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形式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因用人單位原因不按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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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1-07
競業限制糾紛訴訟期限多長時間訴訟期是三年,因爲有相關的法律規定,當事人因有爭議的事件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訴訟時效爲3年,從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交通訴訟訴訟需要當事人起訴。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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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16
競業限制補償金補償金規定:1、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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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15
競業限制協議與保密協議關於競業限制協議與保密協議的區別主要是以下2點,1、保密協議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簽訂的勞動者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一種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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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01
我想請教一下競業限制義務和保密義務的區別是什麼1、保密義務是法定義務,而競業限制義務則是約定義務。2、保密義務是無償的,而競業限制義務則是有償的。保密義務是法定義務,勞動者不能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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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12
簽訂競業限制的風險會是什麼從公司的角度,簽訂競業限制協議是爲了防止公司員工在離職後對公司的業務形成競爭,甚至造成傷害;從員工的角度,簽署競業限制協議意味着,在離職後的求職和創業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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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4-01
約定競業限制應符合的條件有哪些約定競業限制應符合下列條件:1、用人單位具備法定的協議主體的資格;2、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的進階管理人員、進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3、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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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24
詐騙公司業務員怎麼判業務員無責或輕責,若有責任也是從犯,具體分析:1、業務員知道還是不知道所在公司是詐騙,如果該公司合法及不知道公司詐騙則本人認爲不用承擔任何責任。2、如果知道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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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23
實行競業限制應注意哪些問題競業限制的注意事項有:1.注意競業限制的年限一般不能超過兩年,超過的期限無效;2.注意對員工的競業限制行爲做出經濟補償是競業限制協議生效的基本條件;3.注意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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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26
競業限制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知識產權權利歸屬協議或技術保密協議中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即: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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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1-13
競業限制沒有寫補償是否是有效1、競業限制沒有寫補償是無效的,勞動者不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但勞動者履行義務的,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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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30
競業協議與保密協議的區別有哪些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有如下區別:1、保密義務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規定或勞動合同的隨附義務,不管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否簽訂保密協議,勞動者均有義務保守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