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合同中,只有以下情況纔可以約定違約金:1、在培訓服務期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2、在競業限制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