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交通肇事罪和危險駕駛罪的聯繫是什麼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41W
交通肇事罪和危險駕駛罪的聯繫是什麼
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之間存在的聯繫是什麼
你好,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之間存在的聯繫如下: 刑法修正案八關於危險駕駛罪之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即如果醉駕行爲造成的實害結果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關於後果的要求,且行爲人對實害結果僅有過失時,此時應按交通肇事罪處理。因爲此種情形下,出現的實害結果已經超出了危險駕駛罪的構成要件範圍,醉駕行爲成立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競合犯,只能從重處罰,以交通肇事罪來定罪量刑,即危險駕駛造成了傷亡後果或者其他重大損失的,應當構成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