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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社保的规定是什么?

栏目: 劳动合同 / 发布于: / 人气:1.73W

一、劳动合同社保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社保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约定社保缴纳问题,用人单位应当员工入职三十日内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超时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缴纳社保不光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劳动者也是责任的主体,即使双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约定不购买社保,但是由于协议中有关社会保险的内容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无效,不要以合法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只会给公司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

即使劳动者主动要求不参与社会保险,并作出书面承诺,也是不允许的。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缴纳社保的费用作为员工的福利直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予以发放,这样规避了法律,同样属于无效条款。

二、签订劳动合同,补办社保的流程有什么?

1、先明白公司属于哪个区的社保,然后到离公司近的该区社保街道办事处

2、到大厅后把所填表格交给办理人员,表格上要填单位社保编码,补办人员个人编码,如果不知道个人编码,可到办事处让他们输入身份证号查询一下。

3、然后按照办理人员的提示出示复印件等等,20个工作日后领卡时带上领卡人身份证复印件。(最好带上复印件,不一定要用,但确保万一)

三、社会保险如何办理?

社会保险是由公司来进行办理的,劳动者只需提供身份证号码就可以。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征收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统筹调整,对劳动者遇到的劳动风险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是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只要劳动者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就可以通过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对社保的条款有明确的约定。员工补办社保卡时,需要拿着本人的身份证到社保局对丢失的的社保卡进行挂失,然后到大厅填写单位的社保编码和个人的社保编码并交给工作人员,之后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出示相关的证件,20日之后就可以领取新的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