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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病假期限

欄目: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74W

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根據職工在公司的在職時間,可以享有三到二十四個月的病假醫療期,所以職工病假最長可以請24個月,但是必須由醫院出具病假條。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爲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爲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爲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爲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爲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爲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爲二十四個月。

勞動法規定病假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