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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能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嗎

欄目: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08W

集體合同是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的合同。無論勞動者是在簽訂集體勞動合同之前來單位的,還是之後來單位的,集體合同不僅對企業具有約束力,對勞動者同樣具有約束力。因此,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五條,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能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