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2、對情況複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3、只有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案件調查清楚後,才能責令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工資。《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複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