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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不讓辭職怎麼辦

欄目: 勞動關係 / 發佈於: / 人氣:2.22W

老闆不讓辭職的解決方法:
員工可以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給勞動者結清工資並且辦理離職手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老闆不讓辭職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