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關係分爲兩種情況:員工主動解除或者是單位解除。如果是勞動者方解除勞動關係,根據是否爲正式員工需要提前三至三十日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到用人單位;如果是用人單位方解除需要視情況,如果是員工有過錯則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補償,如果是員工無過錯的情況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一定金額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