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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轉正員工勸退怎麼補償

欄目: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3.16W

未轉正員工不需要給予經濟補償。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辭退,沒有經濟補償。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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