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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用通過微信的方式提交辭職有效嗎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62W

員工通過電子郵件、微信、手機簡訊提出辭職是使用書面形式提出的辭職,可以認定員工具有辭職的意思表示,因此,員工通過電子郵件、微信、手機簡訊提出辭職屬於使用書面形式提出的辭職,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用通過微信的方式提交辭職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