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替班算不算工傷的範疇?
替班期間受傷,屬於工傷。雖是替班,但與工廠形成勞動關係,在上下班途中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應認定為工傷。
1、屬於的。
2、一般情況,工作期間受傷都能算。
3、在過程中工人受傷,企業負責,如果非故意、過失傷害等刑事案件外,通常受傷的工人無需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工傷鑑定後賠償流程怎麼走
工傷鑑定後賠償具體流程如下:
(一)提出申請,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二)提交相關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
(三)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稽核,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傷情複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四)專家進行鑑定。
員工工傷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認定,員工工傷的情況包括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等,工傷鑑需要提出申請和材料之後進行稽核和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