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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留給孩子協議怎麼寫?

欄目: 離婚 / 釋出於: / 人氣:3.14W

一、離婚房產留給孩子協議怎麼寫?

離婚房產留給孩子協議怎麼寫?

離婚房產留給孩子協議應當首先寫清楚,雙方同意將夫妻共同擁有的房產證明給孩子,夫妻共同財產與孩子無關,但夫妻均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共同贈與孩子。

離婚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產過戶給未成年的孩子,法律並不禁止這種行為,如果雙方按協議履行也不會出現問題。會出現問題的是:房產登記的是一方或夫妻雙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於希望儘快離婚的目的便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辦理房產過戶給孩子的手續時房產證上登記名字的一方反悔,這種情況是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只能起訴解決。

二、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程式是什麼?

1、賣方要配合買方進行產權調查。包括審定房屋產權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要注意產權證上的業主姓名與售房者是否相符,有無抵押或共有人等。

2、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詳細簽訂房價,付款方式,交房時間和定金多少。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銷售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4、中介公司為買家到相關銀行辦理貸款手續。貸款申請時間比較嚴格,時間多數為半個月,當然每個地區不一樣。較後待銀行審批後,獲得同意發放後,開始辦理過戶手續。

5、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6、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在辦理上述手續後,雙方當事人應憑過戶手續,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①房屋所有權證書; ②買賣合同(原件);③雙方當事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④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視窗領取)。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很多的夫妻矛盾是比較多的,所以會選擇離婚,但是關於共同所擁有的財產是沒有辦法協商一致,如何來進行分割,在這種情況之下的話,可以共同約定將房子贈予給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