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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留給小孩的離婚協議書中需要體現嗎?

欄目: 子女撫養 / 釋出於: / 人氣:5.7K

一、房子留給小孩的離婚協議書中需要體現嗎?

房子留給小孩的離婚協議書中需要體現嗎?

房子留給小孩的離婚協議書中需要體現的。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於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夫妻二人都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已經達成了協議的情況下,就可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了。

二、書寫離婚協議書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簽訂協議時要有心平氣和、保持理智,同時,協議內容要有操作性,不要過於簡單,條款的約定不能過於寬泛。比如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由於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沒有在協議當中體現出來,雙方意見很容易產生分歧,因此一定要按照要求書寫離婚協議書。

1、離婚協議內容過於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

2、離婚協議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過於寬泛,可能會傷害弱勢方。

3、貸款房屋的約定和處理。

4、銀行存款的約定和處理。

5、股票的約定和處理。

6、公司股權的約定和處理。

7、給付金錢義務約定和處理。

8、孩子撫養費的約定和處理。

9、探視權的約定和處理。

10、關於戶口的約定處理。

三、哪些情況民政部門不予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並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根據我相關的法律規定,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出具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