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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4
1、正當的宗教信仰與封建迷信的界限宗教是社會意識形態的一種表現,而封建迷信是用以騙人的裝神弄鬼、古卦算命、畫符唸咒等騙術。對於封建迷信不能視為宗教活動,應予以取締。尤其是神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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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5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或者其他合法權利受到嚴重損害的;2.致人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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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3
1、合法行為與侮辱行為的界限要劃清正當的輿論監督與文字侮辱的界限;劃清正當的文字創作與貶損人格、破壞名譽的界限;劃清當事人所在單位依職權對個人的政績、品德等所作的考核、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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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2-02-14
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2)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3)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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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根據《刑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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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4
1、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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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1、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2、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3、通過信息網絡實施誹謗他人的行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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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4
根據《刑法》第262條的規定,拐騙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脱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應當立案。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拐騙行為,將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帶走,從而使該未成年人脱離家庭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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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出版歧視、侮辱少數民族作品罪,是指故意在出版物中刊載歧視、侮辱少數民族的內容,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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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4
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正當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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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2-02-15
隱匿、譭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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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猥褻兒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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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2
破壞選舉罪是指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或者編造選舉結果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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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10
重婚罪屬於不告不理,即除非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一般情況法院不會主動受理。所以重婚罪需要當事人直接到公安機關報案或到法院起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重婚罪,當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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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3
虐待被監管人罪是指監獄、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勞教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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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4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對他人的身體或住宅進行搜查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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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應當立案。本罪是行為犯,行為人只要未經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仍無故拒不退出的,原則上就構成本罪,應當予以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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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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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3
一、主體要件從該條的規定來看,本罪主體需為年滿16週歲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不可以將本罪的主體定義為成年人,由於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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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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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3
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應予立案追訴。明知他人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強迫他人勞動行為的,應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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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3
根據《刑法》第259條的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應當立案。本罪是屬於行為犯,只要行為人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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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1、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本罪的,從重處罰。3、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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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2-02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破壞選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手段,妨害選民、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致使選舉無法正常進行,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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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25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一般是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和追求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