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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復陷害罪司法解釋

欄目: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 發佈於: / 人氣:2.5W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

報復陷害罪司法解釋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或者其他合法權利受到嚴重損害的;

2.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殺的;

3.手段惡劣、後果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