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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未籤勞動合同該如何賠償

欄目: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3W
餐飲未籤勞動合同該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一、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沒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從第二個月其賠償給勞動者雙倍工資,最多賠償至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滿一年時為止,即最多賠償給勞動者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
二、如果違反本法規定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