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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開車門致人損害侵權責任的認定方式是什麼

欄目: 交通事故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3.09W

首先,如果是在交通道路上出的事故,就要先看交通事故上責任方面的認定。

乘客開車門致人損害侵權責任的認定方式是什麼

公安機關接到了報案以後,通過核查以後把交通事故的原因弄清楚,然後看當事人是不是有違章的行為,以及違章的行為和交通事故有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看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里面的相關作用,來判定當事人在交通事故里面的責任。

其次,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因為乘車人下車之後才導致了路人受到傷害的,可以按照下面的情況來確定好責任:

(一)乘車人的人下車以後打開開車的責任認定

1、乘車人在開車門的時候,先是觀察了周邊的環境,因為一些不可以預見的因素沒有觀察到的,乘車人開車門才導致了別人重傷或者是死亡的,就是屬於意外的情況,乘車人不用負擔起刑事上的責任。

2、乘車人在開車門之前沒有先進行觀察,乘車人要是有有過錯就有可能是犯罪了,要擔負起相應的刑事上的責任。如果乘車人下車前沒有先仔細的觀察,開車門的時候時不小心讓他人死亡的,乘車人會被當做是過失導致人員的死亡。

3、計程車司機把車子停靠到了路邊,停車的位置不當,乘客在下車開車門的時候把人撞死,計程車司機很有可能還是要承擔刑事上的責任,同時民事上也多半會擔負連帶的責任。都是屬於過失出現的犯罪,也就不屬於共同的犯罪。

(二)司機需不需要負擔責任

通常的情況下,開車門的乘客是要擔負起賠償的主要的責任的,計程車司機也要擔負起次要的賠償責任。

但是,按照現實的情況,賠償的責任需要考慮到機動車是停放在哪裏,後面來的車輛的開車速度,這些方面來看司機和乘客需要負擔的賠償的責任。

日常生活當中,如果乘車人下車開門的時候導致第三方損害的話,那麼開門的人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而司機同樣也是需要承擔次要的責任,這可能是由於司機停車的位置不當,從而導致損害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