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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開門致人死亡責任該如何劃分

欄目: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7K

開車門一方的駕駛員有義務提醒車上乘客下車注意觀察後方,而乘客有義務觀察後方情況。所以基本上是駕駛員和乘客負同等責任,但開車門一方整體是全責,承保其車輛保險的保險公司需要承擔全責的賠償責任。
保險不足以賠償的部分,由駕駛員和開門的乘客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方全部賠償後,可以找另一方追償一半的賠償款。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乘客開門致人死亡責任該如何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