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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者遇到哪幾種情況可以退房

欄目: 房屋買賣 / 發佈於: / 人氣:1.12W

一、不合理性延遲交房

購房者遇到哪幾種情況可以退房

由於各種不可抗因素的存在,一些樓盤可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完成交房任務。一般合理的延期交房的時間在90天以內,超越這個期限開發商還無法完成交房,那麼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並有權要求開發商賠償。

當然,因為交房遲的原因要求退房從某種程度上來説並不理性,畢竟時間成本、金錢成本都已經耗費了不少。但是如果是因為工程質量等較大的不合理因素的原因導致遲遲不交房,購房者的退房要求是可以得到法律保護的。

二、開發商"五證"不全

所謂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我們都知道,開發商在進行預售的時候必須“五證”齊全,也就是説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當然這個時候大家與開發商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三、開發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

如果開發商在沒有經過購房者的同意就擅自變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購房人也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四、拿不到產權證

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購房者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無法得到產權證,如果大家有約定説發生這種情況可退房,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五、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大家在交房的時候發現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超出3%,購房人要求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的,法院會判決購房人勝訴。

六、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如果説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到了居住者的正常居住使用,那麼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的。

七、開發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就可以要求退房。

八、貸款受阻

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由於自身徵信問題或者其他因素導致的無法獲得貸款而影響購房的情況下,購房者是可以與開發商協商退房的。

九、遲延辦理房產證登記

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產證登記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登記的,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