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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時間還沒到公司讓提前走工資怎麼算

欄目: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27W

離職時間還沒到公司讓提前走,應該要補償員工一個月的工資並結算實際工作工資之後,讓勞動者提前離開。原則上公司的這種行爲違法,屬於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對勞動者進行賠償。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30日向工作單位提出辭職申請書後離職。

離職時間還沒到公司讓提前走工資怎麼算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40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