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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不籤賠償標準是什麼?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W

一、勞動合同不籤賠償標準是什麼?

勞動合同不籤賠償標準是什麼?

1、支付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公司不籤合同去哪裏告?

勞動糾紛只能先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再起訴。直接起訴法院不受理,仲裁結果對訴訟沒影響。沒有勞動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證明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工資卡、出勤卡之類沒有勞動合同,在單位工作不超過一年的,可以要求從入職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補償。

超過一年的視爲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沒有雙倍工資補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員工入職後,勞動者不和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單位,要求單位及時補籤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足一年,公司要支付給員工雙倍的工資。除此之外,勞動者還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