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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商品房买卖实为民间借贷

栏目: 民间借贷 / 发布于: / 人气:1.25W
名为商品房买卖实为民间借贷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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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商品房买卖

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回购协议》,“买方”的合同目的不是自用或投资,“卖方”的合同目的不是赚取销售房屋的利润,而是用“售房款”从事其他商业活动。

且有“卖方”多次向“买方”支付利息,开具发票的时间晚于约定的产权过户时间,“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价款多于用房屋单价乘以面积计算出的价款等不合常理的现象,可认定双方之间不是商品房买卖关系,而是民间借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