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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使用權限是多久?

欄目: 土地承包 / 發佈於: / 人氣:1.21W

一、房屋土地使用權限是多久?

房屋土地使用權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土地交易中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土地使用權指所有者依法對土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權利。

土地使用年限的規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

3、教、科、文、衛等帶有福利性質的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

4、商、娛、旅等盈利性項目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40年。

5、其他綜合類性質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

二、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根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據悉,在《民法典》出臺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民法典》出臺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

三、商品房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其實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國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與商品房相關的土地類型包括商業用地和住宅用地,商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這裏所說的40年和70年是指開發商拿地之後開始計算的40年和70年。

從開發商拿地到開工建設,再到房屋建成業主入住,這之間的時間不等,至少需要兩三年時間。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土地被開發商拍下之後,由於種種原因遲遲未開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幾年過去之後纔開始開發。而這裏面耽誤的兩三年或者十幾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裏的。

我國的房地產行業也得到了飛速的發展,社會中的公民也會購買自己的房產,因爲我國實行的土地國有制,所以購買者也是擁有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當房屋的使用權限到期後,使用方可以到相關部門提出續期的申請,並按照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的續期費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