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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爲是無證房屋,300平的房子只給補償150平,剩下的不補了?

欄目: 拆遷安置 / 發佈於: / 人氣:2.3W
就因爲是無證房屋,300平的房子只給補償150平,剩下的不補了?

自家的房屋遇到徵收了,本來是一件讓人感到很高興的事情。然而在廣大的農村地區,很多房屋建築年代都比較早,那時候也沒有人說過要辦證這件事,反正就這麼住着。結果一遇到拆遷,徵收方往往就會以”房子無證,屬於違建”爲理由壓低甚至不給補償。

家住江西某地的朱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拆遷了,村委會卻跑過來說,因爲房子沒有證,

300平的房子,拆遷補償只給150平。而且還說,要是不同意這個補償的話,到時候就按“違建”處理,一分錢補償都沒有。

那麼今天,即明拆遷律師就以案釋法,爲大家講一講,像這樣的無證房屋到底能不能獲得公平合理的補償。

就因爲是無證房屋,300平的房子,拆遷補償只給150平,剩下的就不補了?

在2018年底,朱女士當地開展了拆遷項目,但是大家也只是聽說了要拆遷,也沒有看到有任何的文件公告出來。直到今年3月份,村委會的人突然上門來了。先是說了一下項目的情況,然後直接提出,因爲朱女士家的房子沒有房產證,屬於無證房屋,按照“相關規定”,無證的房子統一都只能給150平的安置。

他們說:“反正補償只有這麼多,我勸你早點簽字,簽了還有些補償,要不簽字的話,我們就按違建給你處理了,到時候一分錢都沒有”。朱女士無奈的說到。

“我家的房子是02年建在自家宅基地上的兩層樓房,總共320平,有土地證,當時也沒人說要辦辦房產證,現在怎麼就是違建了。再說了,我家可是有7口人,就只補150平,讓我們怎麼住?這樣的補償協議我肯定不會籤!”

律師分析:沒有徵收文件,僅僅村委會告知,徵收程序違法!

在徵地過程中,是有着嚴格的流程的,任何一個環節的缺失,都屬於違法徵收。在《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第三條中說到:“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徵收土地方案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予以公告。其中,徵收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因此,在整個徵收過程中,沒有見到過徵收文件,村委會就直接來談補償的情況,很明顯屬於程序違法。

無證房屋≠違法建築,在拆遷時應該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最高法行申5424號行政裁定書中明確指出了,在房屋徵收過程中,對與因歷史形成的,沒有建設審批手續和產權證照的房屋,行政機關應當在徵收之前依法予以甄別,作出處理,不能簡單將無證房屋一律認定爲違法建築,不予徵收補償。

同時,我國的《城鄉規劃法》是在2008年頒佈實施的,而朱女士家的房屋是2002年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的,也有相應的土地證明,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就算朱女士家的房子無證,也應當認定爲合法的房屋。在拆遷時應該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最後我們來說說,假如我們的房子因爲無證,被認定違建了,咱們被徵收人怎樣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在這裏,即明律師給出的建議是:如果遇到朱女士這樣的問題,

第一,咱們可以憑藉已有的,能證明房子合法性的證件,和徵收方協商;

第二,如果協商不成,咱們可以去政府規劃部門進行陳述、申辯;

第三,咱們也可以找出拆遷程序的違法點,如果徵收方的徵收程序違法,我們可以抓住徵收方的違法點,“以打促談”,迫使徵收方進行補償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