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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抵押登記的流程是什麼?

欄目: 債務債權 / 發佈於: / 人氣:5.52K

一、民間借貸抵押登記的流程是什麼?

民間借貸抵押登記的流程是什麼?

(一)抵押登記申請

辦理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抵押登記申請書;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合同;

(4)相關的抵押證書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爲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受理申請

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文件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編號。

(三)審覈

(四)登記

(1)對覈准抵押登記的,在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應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2)預購的抵押時,應在買賣合同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

5、收費發證

(1)登記費的收取標準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將已加蓋抵押專用章的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抵押當事人(由抵押當事人憑回執、身份證明及交費憑證領取)。

6、立卷歸檔

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地產登記的檔案。

二、民間借貸哪些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三、抵押的概念

(一)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二)抵押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四、不得抵押的財產有哪些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爲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所以,在我國,民間借貸抵押登記流程是先向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隨後受理申請,最後審覈收取費用。等將來還完債務時要及時地對抵押登記證書進行註銷,到當地的相關部門的登記機關進行確定。一定要先走好民間借貸抵押登記流程,不然很難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