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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離職和主動辭職有區別嗎

欄目: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81W

有,被迫離職有補償。主動辭職是員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爲,分爲用人單位無過錯的“預告辭職”和用人單位有過錯的“即時辭職”。被迫離職是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爲。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被迫離職和主動辭職有區別嗎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47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