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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可以不提供勞動爭議的證據嗎

欄目: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3.91K

不可以;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

用人單位可以不提供勞動爭議的證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