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沒有效力。
律師解析:股權質押未辦理登記是沒有效力的。
根據相關
法律規定,質權登記才能設立,只是簽訂合同,是沒有設立質權的。
可以
轉讓的股權才能夠質押。
質押後原則上不能轉讓。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轉質,造成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
協商同意的除外。
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四條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轉質,造成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