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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中要怎樣舉證

欄目: 勞動仲裁 / 發佈於: / 人氣:1.91W

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因種種原因發生了勞動爭議後,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來解決勞動爭議,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過,在勞動仲裁的過程中,舉證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那麼在勞動爭議仲裁中要怎樣舉證呢?對於勞動者來說,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需提供哪些證據?對於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爲您進行介紹。

勞動爭議仲裁中要怎樣舉證

一、勞動爭議仲裁中要怎樣舉證

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去申請仲裁,第一步就要舉證有勞動關係,這個舉證責任在於申請勞動仲裁的申請人。如果無法舉證,勞動仲裁委就無法受理您的申請,您的權益就無法在在勞動爭議仲裁庭上得到保護。如果您手中有勞動合同,那麼很簡單可以認定爲勞動關係,可以去勞動爭議仲裁委立案。

勞動關係證據一旦掌握,就可以去仲裁委員會立案了,但是舉證責任並不是到此爲止。如果您僅僅是證明了有一個勞動關係,立案沒有問題,但是對於您仲裁請求中的主張,您也得想辦法證明。

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一般是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誰提出請求,誰就要證明該請求的合理性,否則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而在勞動爭議仲裁中的舉證責任,並不是完全依照民法上的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而是法規規定了一部分舉證責任必須是由用人單位舉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6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但是,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所以對於勞動者確實無法掌握的證據而應當由用人單位掌握的證據,勞動者是沒有舉證的義務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需提供哪些證據?

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交下列證據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2份及以上(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原件申請書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現住址、聯繫電話);企業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地址和聯繫電話)、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仲裁申請書要由申請人本人簽名。

2、申請人身份證明:1份;身份證雙面複印件。

3、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1份;被申請人的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或自行到工商局網站打印企業工商登記信息資料。

4、委託他人代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原件1份,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覆印件1份;委託律師代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律師事務所函、律師證複印件各1份。

5、證據清單:2份及以上(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複印件

證據清單是指與勞動仲裁請求相關的證據材料,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單、入職登記表、社保清單、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等。

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在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勞動爭議後,作爲勞動者,您可以選擇勞動仲裁的方式來解決勞動爭議。不過,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您需要提供齊全相關的證據資料,否則仲裁委員會將很有可能不會支持您的訴求。爲了避免這樣的情況出現,建議您在申請勞動仲裁時能夠事先諮詢一下勞動爭議方面的專家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