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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一定要一個月後纔可以走嗎

欄目: 勞動關係 / 發佈於: / 人氣:3.14W

提出辭職後不一定要一個月纔可以走,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經同意也可以提前走。《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離職一定要一個月後纔可以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