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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辦理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欄目: 戶口 / 發佈於: / 人氣:1.48W

一、爲孩子辦理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通常辦理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現在上戶口要先將寶寶的出生證明辦理好,然後持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準生證以及寶寶的出生證明到戶政部門辦理上戶手續。對於手續齊全的戶籍窗口當場就能辦理完成,但若是屬於跨年的話,則需要進行調查覈實,通常會在5個工作日左右覈實清楚。

買房落戶有以下幾點注意事項:

1、買房落戶時需要注意即使所在的城市是有相關的政策,但是要明白不同的城市在政策方面也是有不同的。例如,有些城市就有要求房子在90平米以下的不能在該城市中落戶,但卻可以參考其他的落戶方式。

2、若想要落戶的話,那麼所購買房子就必須是商品住宅。如果是保障房與商業用房的話就不能落戶,因爲產權證是落戶的硬性條件。想辦理落戶,但還沒有獲得房產證的話,那購房者就必須攜身份證去物管中心辦理入住證明,以及到售樓部領取蓋過章的備案合同表,然後將相關證件及合同準備好到到派出所辦理準遷證。

3、在辦理落戶的時候,一定要仔細覈對房產證中的記載,特別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等重要的信息。若發現與合同約定有所不同,那麼可以要求開發商說明原因。

二、出生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首次簽發《出生醫學證明》,即出生後兩個月內需向該新生兒出生的助產機構提供新生兒父母結婚證、戶口簿,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加蓋公章的病歷首頁、分娩記錄及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記卡》。

超過兩個月,需向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公室提供母親分娩單位出具的病歷信息複印件(蓋公章)及《出生信息登記卡》(蓋公章);父母戶口簿、結婚證和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正反面)。

超過當年申辦,需提供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報落戶證明》。無《未申報落戶證明》者,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公室只簽發《出生醫學證明》正本。

備註: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的辦理時間:出院

如何辦理:寶寶即將分娩,準媽媽在入院的時候,醫院會要求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爲即將到來的寶寶做好《出生醫學證明》的準備。出生證便是寶寶的第一份人生檔案。

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牀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給寶寶取好大名,不然有些醫院是不會發放《出生證》的。

細節提醒:

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一定要認真仔細,因爲一經填寫、打印,就不得更改。

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髮。《出生證》嚴禁塗改,一旦塗改,視爲無效。

在孩子出生兩個月內進行辦理出生證明時,需要向相關醫療機構提供父母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和戶口簿等相關資料。如果孩子出生兩個月之後進行辦理出生證明,則需要提供女方生育的病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