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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小區無法實行業主自治

欄目: 物業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1.28W

一、什麼樣的小區無法實行業主自治?

什麼樣的小區無法實行業主自治

基本上所有的小區都是可以實行業主自治的,業主自治的四個條件:

1、小區規模要小

小的小區自然住的人比較少,規模也比較小,所以管理起來也比較方便。比如大的小區住的人太多,那麼因人力有限無法做到管理到位,所以要想自治也比較困難。其次人太多,意見也多,直接阻礙了管理。

2、 有想法的物業經理或是業委會

因爲業主自治管理的對象是人,不同的人對管理的理解和標準也是不同的,那麼在管理的過程中難免要面對各種不理解和質疑。所以管理人必須要有想法,同時還需一個好的心理素質,一定要能夠承受住業主們的質疑。其次物業經理或是業委會還需要有奉獻精神,還需要有魄力。

3、業主要配合、團結

什麼工作都要得到配合、支持才能幹得久遠,比如業主的配合是自治的關鍵,如果業主們不配合,那麼自治工作就很難開展下去。

4、小區要有公有資產收入

大家都知道有錢好辦事,那麼在業主自治這方面也是一樣的,如果沒有錢那麼自治工作也不會得到支持,也不會長久。所以小區要有公有資產收入,這樣才能把自治工作井然有序的開展下去。

二、業主委員會的義務是什麼?

業主委員會作爲業主自治組織,在享有業主賦予的各項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1、遵紀守法。業主委員會的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遵紀守法是業主委員會自我約束的根本表現。

2、支持配合管理公司開展工作。管理公司雖受聘於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有權監督管理公司,但也有義務支持管理公司,儘可能爲其工作提供方便,應將業主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向管理公司反饋,協調及增進管理公司與業主之間的關係,幫助管理公司排除工作中的干擾與阻力,爲管理公司創造一個寬鬆的工作環境。

3、做業主的宣傳、教育、說服及督促工作。業主委員會向業主公佈宣傳各項管理規章,教育業主自覺遵守管理公約及規章,說服業主理解有關管理收費,督促業生按規定繳納管理費及其他應分攤的費用。

在國家主要的法律制度當中其實也沒有過多的強調業主自治,但是規模太龐大的小區或者小區人數一共還不夠500人的這種情況,實行業主自治都會存在着一定的困難。如果小區的全體業主有意和物業公司合作管理小區的話,可以先從成立業主委員會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