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不去上班算不算曠工,法律有哪些規定
法律分析
國慶節不去上班不算曠工,但已經和用人單位
協商加班仍然不去的,算曠工。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3倍加班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
違反本法律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