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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加班費舉證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37W
用人單位加班費舉證
用人單位可以自定加班費標準嗎

用人單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但必須比法律的規定更高。工資,包括加班工資的法律規定,屬於勞動規範的基準法規定。簡單的說,基準法就是“底線”,高不限、低不許。150%、200%、300%,這三個延長工時的工資支付標準,是國家制訂的最低支付標準,任何用人單位都可以制訂符合自身特點的工資支付標準,但只能比法定標準更高不能低。另外,有些單位“一刀切”,不論什麼崗位的員工,也不論月工資多少,凡是在“黃金週”期間上班的一律按統一的標準支付,這是不完全正確的。對於工資低的員工,如果單位的支付標準,高於他的基本工資計算所得加班工資,那麼是許可的。但對於基本工資比較高的員工來說,實得的加班工資就可能低於法定標準了。所以,加班工資的支付還是要因人而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