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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親假居委會證明怎麼寫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65W
探親假居委會證明怎麼寫
打勞動糾紛官司需要什麼證據
您好: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不交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補交,不交或者不能補交的,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損失賠償。 3、相關證據比如說上班打卡記錄、工資條、工作服、證人證言、錄音等。 如有需要可以電話聯繫或者直接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