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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離職提前30天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3.25W
勞動合同法離職提前30天
解除勞動合同提前30天通知嗎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單位要麼提前30天通知,要麼不提前但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爲代通知金;


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