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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後幾天生效?

欄目: 交通事故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7.66K

交通事故賠償後幾天生效?
交通事故賠償後幾天生效?

一、交通事故賠償後幾天生效?

交通事故賠償有效期爲一年時間,從傷害行爲發生之日起算。受害人應當在治療終結後一年內向對方主張賠償,否則過訴訟時效。正常的訴訟時效是一年。超過訴訟時效不予以賠償的情況,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賠償費的申請,向事故賠償人索求賠償。

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爲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爲2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1、訴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一直在向侵權者主張權利,時效就不開始計算。

2、對於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的規定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傷情明顯的,應從傷害之日起計算,傷情需要治療的,應從治療結束之日起計算,因爲這時,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權利。傷情當時不能發現的,應從傷情被發現之日起計算,當然,得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後發現的傷情爲交通事故所致。

3、對於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沒調解的自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第二天計算,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後雙方參加調解的,自調解終結之日起第二天計算。如果沒有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對於二00四年七月一日後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經過調解直接起訴。

二、出現交通事故賠償哪些損失?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爲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的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一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要在10日內完成。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構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並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的,民事訴訟的時效爲1年,交通事故中不僅要賠償受害者的人身損害費,還要賠償車輛受損的費用,車輛施救的費用,這些費用都需要由肇事方承擔,受害者的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必要的營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