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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員工是否可以享受年假

欄目: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3.13W

試用期員工享受年假的具體規定如下:
1、如果試用期員工累計已經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即使期間曾在不同的公司任職,也可以享受年休假
2、如果在同一公司內試用期的期限較長(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且試用期在年末或者跨年度,此時公司應當給員工安排職工享受年休假。
3、如果試用期員工未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不可以享受年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試用期員工是否可以享受年假